(1)《中国海事》文题、作者姓名(一般不超过6人)、作者单位及所在城市和邮编、摘要、关键词均需中英文对照。论文如果获得有关研究基金或课题资助,需提供基金名称及编号(亦需中英文对照)、并提供第一作者的姓名、性别、民族(汉族不写)、出生年、职称、学位以及联系人姓名、职称、电话、传真及E-mail地址。
(2)《中国海事》论文题目应简洁、准确,不宜使用缩略词;摘要(中文)字数一般在200~300字间,内容应包括论文的研究目的、方法及研究结果等;英文摘要字数在300~400个单词左右(对中文摘要内容进行扩展),简要地介绍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成果。关键词的个数为3~8个。
(3)《中国海事》文中量、单位及符号的使用应符合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注意容易混淆的外文字母的文种、大小写、正斜体及上下角标的正确书写。文中外国人名、术语统一为英文,不宜采用中文译法。
(4)图、表和公式应通篇分别编号,图题、表题应有中英文对照。表格应采用三线表形式,内容以英文表述。
(5)稿件具体格式、体例请参考近期出版的本刊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