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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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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学刊》

主管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办单位: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国际刊号:1674-5345
国内刊号:11-5795/R
类别:
周期:双月刊
开本:A4
出版社:北京
邮发:----
创刊时间:1991
栏目设置:
研究报告、应用技术、科技管理、综述、风险分析
期刊荣誉:
主要栏目:
《检验检疫学刊》简介
《检验检疫学刊》简介
《检验检疫学刊》栏目设置
研究报告、应用技术、科技管理、综述、风险分析
《检验检疫学刊》征稿要求

1.《检验检疫学刊》文章要精练,切忌冗长,一般4~6千字为宜,即使内容较多的研究报告,最多也不要超过8千字。

2.《检验检疫学刊》文章要加有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和参考文献,摘要篇幅一般以200~300字为宜,3~8个关键词。研究报告要有英文题目和摘要。

3.《检验检疫学刊》参考文献必须是公开发表的,作者亲自阅读过的主要文献。参考文献要在正文中的相应位置右上角用方括号标出序号,且须与文后参考文献的编排序号一致。本刊的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格式按照GB7714-2005规定执行。参考文献的格式为:作者.篇名.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4.《检验检疫学刊》文中图表的选用要适宜,能用简短文字说清的最好不用图表,如果是拍照图片,最好用JPG格式单发邮件;表要简洁,用三线表,线条图须用计算机做,应能在Word文档中打开并能修改,计量单位要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标准单位。

5.作者单位应用全称,并应包括所在城市和邮政编码,多名作者合作的文章要在作者名右上角加注不同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工作单位前加相同数字。

6.来稿请发电子邮件,请在稿后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地址、邮编、投稿日期、项目基金及其编号等。国家重点项目将优先发表。

7.来稿文责自负,请勿一稿两投。本刊对来稿有修改权,不愿修改者请说明。

8.本刊对录用稿件一律收取版面费。对审查合格的稿件,编辑部将向作者发出录用和收取版面费通知。来稿请自留底稿,刊登与否均不退稿。投稿4个月未收到本刊退修或录用通知者可来电来信询问稿件处理结果。

9.本刊已入编《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和《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稿件一经本刊录用,即同时被其收录。本刊所付稿酬包括以上光盘版和期刊网的使用报酬,凡不同意者请来稿时声明。

10.务请广大作者仔细阅读本刊征稿启事,按要求踊跃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