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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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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主办单位:中国文化传媒集团
国际刊号:1002-8900
国内刊号:11-1188/J
类别:
周期:月刊
开本:A4
出版社:北京
邮发:82-109
创刊时间:1979
栏目设置:
卷首语、学术纵横、课程与教学、校长论坛、高教研究、职业教育、艺术教育、幼儿教育、教育创新、德育与心理、素质教育、多媒体教学、名校风景线
期刊荣誉:
主要栏目:
《艺术教育》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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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栏目设置
卷首语、学术纵横、课程与教学、校长论坛、高教研究、职业教育、艺术教育、幼儿教育、教育创新、德育与心理、素质教育、多媒体教学、名校风景线
《艺术教育》征稿要求

1、艺术教育文稿要求论题新颖,文章主题和内容须符合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见解独到,论证严密,语言流畅,标点符号符合规范,篇幅2000—6000字为宜。

2、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的要求,请同时提供以下相关信息:①姓名,性别,出生年,民族,籍贯;②工作单位(含二级单位)及详细通讯地址(含邮编);③学位,职称,主要研究方向;④文章内容摘要(100-200字),关键词(3-8个),以及文章题名(含副标题)。

3、文稿引文务须准确,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论文中引用文献出现先后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外加方括号。一种文献在同一文中被反复引用者,用同一序号标示,需表明引文具体出处的,可在序号后加圆括号注明页码。参考文献的著录项目要齐全,顺序要规范。

4、艺术教育来稿文责自负,三天内快速回复是否采用。编辑有权作内容层次、语言文字和编辑规范方面的删改。如不同意删改,请在投稿时特别说明,作者自留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