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腔镜外科杂志(电子版)》来稿请附作者单位推荐信,注明单位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
2. 《中华腔镜外科杂志(电子版)》来稿一式2份,其中一份为原稿,另一份可为复印件,要求附寄软盘或光盘。以电子邮件方式投稿的作者,请在主题中标注 "投稿" 字样。来稿要求字迹清楚,标点准确。文字应双倍行距打印。特殊文种、上下角标符号、斜体字等,均请在稿件中说明。
3. 《中华腔镜外科杂志(电子版)》来稿首页请注明: 题名,每位作者的姓名 学历、技术职称及工作单位,负责与编辑部联系的通讯作者的姓名及其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和Email, 并标明正文字数、 表数及图数。
4. 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 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 "基金项目: 基金资助(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及复印件。
5. 本刊对重大研究成果,将使用"快速通道", 在最快时间内发表。凡要求以"快速通道"发表的论文,作者应提供关于论文创新性的书面说明和查新报告。
6. 编辑部收到稿件后立即编号,并给回执,日后联系时请注明编号。在接到本刊回执3个月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书,系该稿仍在审阅中。作者若欲另投他刊,请先与本刊编辑部联系。切勿一稿两投, 一旦发现一稿两投,将立即退稿;而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上通报,并在2年内拒绝该文第一作者为作者的任何来稿。
7. 请自留底稿,不采用的稿件及图片一般不寄还。
8. 来稿文责自负。根据 《著作权法》,结合本刊具体情况,编辑部可作修辞等文字修改、删节,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则需征求作者意见。修改稿逾期2个月不寄回者,按自动退稿处理。修改稿首页务请注明稿件编号。
9. 来稿一经接受刊登,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使用授权书,专有使用权归中华医学会所有。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网络版) 和纸版等其他方式接受刊登的论文,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