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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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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主管单位:福建省公安厅
主办单位:福建警察学院
国际刊号:1008-6048
国内刊号:35-1294/D
类别:
周期:双月刊
开本:A4
出版社:福建
邮发:34-94
创刊时间:1986
栏目设置:
犯罪与对策、警学研究、法学论坛、公安科教
期刊荣誉:
主要栏目: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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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察学院学报》栏目设置
犯罪与对策、警学研究、法学论坛、公安科教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征稿要求

1.来稿应为尚未公开发表的文章,请勿一稿多投;本刊在不违背作者基本观点的基础上有权对稿件进行删改,不同意者请在投稿时说明。本刊发表的文稿皆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刊意见。

2.文章应观点鲜明、立论科学、引证可靠、论证周密,字数一般不超过10000字。

3.数字: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图表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5位以上数字以“万”、“亿”作单位;计量须使用法定单位。

图:序号与图题居中写在图下方,图请用电脑绘制。表:序号与表题居中写在表上方,表格用三线制。

4.请单独用一页注明作者的工作单位全称、所在省市名及邮编;并附作者简介,包括出生年份、性别、职称(职务)、学位、简历以及研究方向。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

5.来稿均应附2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3~8个关键词。标题、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摘要、关键词应译成英文。

摘要应能客观地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信息,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注意:不要在摘要中冠以“本文”、“作者认为”等字样,应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也不要进行自我评价。

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名词性词或词组。

6.注释用于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请排在该页地脚,用数字加圆圈标注(如①、②…)。

7.文中引用参考文献应按顺序编码列于篇末,用数字加方括号标注(如[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