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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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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

主管单位:西安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西安外国语大学
国际刊号:1763-9876
国内刊号:61-1457/H
类别:
周期:季刊
开本:A4
出版社:陕西
邮发:52-181
创刊时间:1993
栏目设置:
语言学与语言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 语言与文化、翻译研究、外国文学评论、汉外语言文化对比研究、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研究、国际汉学研究
期刊荣誉:
主要栏目:
《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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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栏目设置
语言学与语言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 语言与文化、翻译研究、外国文学评论、汉外语言文化对比研究、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研究、国际汉学研究
《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征稿要求

1.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来稿应主题明确,简明精炼。论文字数以5000字为宜,一般不超过8000字,书评不超过5000字。

2.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论文应按标题、姓名、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作者简介等顺序书写。正文请采用5号宋体字样打印,文中应使用规范的汉字、标点符号和数字书写,插图和表格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3.来稿应附英文标题、英文摘要(abstract)、关键词(keywords)及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

4.参考文献一般应引用公开发表的文章或出版的论著和文献。外文文献编排在前,中文文献编排在后,文献一律按作者姓氏的外文字母或汉语拼音顺序排列;以带方括号的序号依次列明,并采用小5号字编排,置于文末。

5.来稿请另页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职称、学历、研究方向、工作单位、详细地址、邮编及电话号码;

6.本刊原则上不接受用外文写作的稿件;

7.文责自负,编辑部对拟用稿件有修改权,不同意修改者请在来稿时声明;

8.投搞时,先通过邮局寄来文字稿,收到我部的刊用通知后,再寄来软盘或将稿件发送到我们的电子信箱。凡只发电子邮件而不寄文字稿的稿件,本刊不予受理,敬请谅解。

9.从收稿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收到刊用通知者,作者可自行处理。来稿一律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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