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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畜牧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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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畜牧兽医》

主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局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局;广西畜牧兽医学会
国际刊号:1002-5235
国内刊号:45-1163/S
类别:
周期:双月刊
开本:A4
出版社:广西
邮发:48-107
创刊时间:1985
栏目设置:
法律法规和畜牧、科学实验、调查研究、畜牧生产、畜禽疾病、临床经验、畜牧致富、综述与文摘、实用技术
期刊荣誉:
主要栏目:
《广西畜牧兽医》简介
《广西畜牧兽医》简介
《广西畜牧兽医》栏目设置
法律法规和畜牧、科学实验、调查研究、畜牧生产、畜禽疾病、临床经验、畜牧致富、综述与文摘、实用技术
《广西畜牧兽医》征稿要求

1《广西畜牧兽医》来稿要求

1.1《广西畜牧兽医》文字简洁、精炼,数据准确,论据可靠,语言通顺。全文一般以不超过3000字为宜(包括插图、表格及参考文献)。

1.2《广西畜牧兽医》文稿顺序为:题目/作者(工作单位,所在地邮编)/摘要(300字内)/关键词(3~5条)/文献分类号/作者汉语拼音姓名/正文/参考文献/第一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学位、职称,现从事学科或研究方向)/基金项目。

1.3参考文献只选主要的(未公开发表的请勿列入),并按[序号]标注于正文中相应位置的右上角。引用文献作者有3人以上者,需列出前3人,后加“等”字。

1.4文中计量单位请用法定计量单位。表格一律用“三线表”;插图请最好用JPG格式的电子版,无条件也可用炭素墨水绘在硫酸纸上,图中说明文字及符号应用铅笔书写,并标明插图在文稿中的位置。

2声明和约定

2.1来稿文责自负。采用的稿件,本刊在不失原意的原则下有权进行文字删改加工,如有不同意者,请来稿时声明。

2.2来稿一经刊登,酌致稿酬,并赠该期杂志样本。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本刊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文章酌收取发表费(或称版面费)。

2.3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网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已一次性付清,版权属本刊所有。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该数据库,请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作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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