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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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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科技》

主管单位:浙江省文化厅
主办单位: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
国际刊号:1004-9436
国内刊号:33-1166/TN
类别:
周期:月刊
开本:A4
出版社:浙江
邮发:32-59
创刊时间:1988
栏目设置:
专题探讨、学术研究、高校论坛、艺术研究、艺术设计、艺术教育、文学艺术、教学艺术、教育科研、教改研究、职教研究、科技教育、科教研究、科研设计、建筑艺术、规划设计、建筑工程、环境艺术、工程技术、工业设计、电子技术、信息技术、应用技术、智能技术、制造技术、管理艺术、财经科学、硕博论苑
期刊荣誉:
主要栏目:
《艺术科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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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科技》栏目设置
专题探讨、学术研究、高校论坛、艺术研究、艺术设计、艺术教育、文学艺术、教学艺术、教育科研、教改研究、职教研究、科技教育、科教研究、科研设计、建筑艺术、规划设计、建筑工程、环境艺术、工程技术、工业设计、电子技术、信息技术、应用技术、智能技术、制造技术、管理艺术、财经科学、硕博论苑
《艺术科技》征稿要求

1.《艺术科技》内容:立意新颖,观点明确,内容充实,论证严密,语言精炼,资料可靠,能及时反映所研究领域的最新成果。本刊尤为欢迎有新观点、新方法、新视角的稿件和专家稿件。

2.《艺术科技》格式必备与顺序:标题、作者、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或参考文献。篇幅以2200-8800字为宜。2200字左右为1个版面。

3.《艺术科技》请在来稿末尾附上作者详细通讯地址。包括:收件人所在地的省、市、区、街道名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代收人的姓名以及本人要求等,务必准确。论文有图表的,请保证图片和表格的清晰,能和文字对应。

4.本刊实行无纸化办公,来稿一律通过电子邮件(WORD文档附件)或QQ发送,严禁抄袭,文责自负,来稿必复,来稿不退,10日未见通知可自行处理。

5.本刊来稿直接由编辑人员审阅,疑难重点稿件送交相关专家审阅,本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的审稿原则,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6.来稿一经采用,杂志社将发出《用稿通知单》,出刊迅速,刊物精美,稿件确认刊载后,赠送当期杂志1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