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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水利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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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水利科技》

主管单位:黑龙江省水利厅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国际刊号:1007-7596
国内刊号:23-1269/TV
类别:
周期:月刊
开本:A4
出版社:黑龙江
邮发:----
创刊时间:1973
栏目设置:
决策思考、技术论坛、推广应用及其它
期刊荣誉:
主要栏目:
《黑龙江水利科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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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水利科技》栏目设置
决策思考、技术论坛、推广应用及其它
《黑龙江水利科技》征稿要求

1.《黑龙江水利科技》来稿必须具有创新性、学术性、科学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可读性。务求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据准确,文字精炼,图表清晰。文字一般不少于2500字,不超过8000字。 

2.《黑龙江水利科技》来稿必须包括:中英文提名,中英文摘要、关键词,全部作者的单位、邮政编码、所在城市及出生年、性别、籍贯、职称、研究方向或主要工作、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及QQ等,参考文献(标准写法请参照本刊文后)。如来稿属基金项目,则必须在首页注明基金全称及基金编号。对省级以上基金项目论文,本刊将优惠版面费。 

3.《黑龙江水利科技》来稿特别要求:文题应能简明准确地反映文章的主题,一般不超过22个汉字,不使用非共用的缩略词、缩写字符、代号等。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着重反映文章的目的、方法、结果、结论,要求客观、公正、不加评论,采用第三人称写法,字数不得少于100个汉字。关键词选词要标准、规范,数量3~8个,中英文要一一对应。按规范要求正确使用阿拉伯数字。图表应有自明性并随文出现,图注和表注请标在图表的下方左侧,图表应有与中文对应的英文图名、表名。文中插图应有图序和图题,不得与文字重复。表格应用三线表,表中参数应表明量和单位。 

4.勿一稿多投。30天内未接到录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文稿的著作权属于作者。文责由作者自负。作者若不允许本刊对文稿作文字性及少量内容删改,或不同意其他报、刊、数据库等转载、摘编其作品,请在来稿时声明,否则将视为同意收录和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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