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光源与照明》文章标题:一般不超过30个汉字以内,必要时可以加副标题,最好并译成英文。
2.《光源与照明》来稿应遵守学术规范,保证原创性、科学性;无涉违法违纪现象;作者署名须无争议。本刊不接受在其他报刊杂志、专著、论文集等公开出版物上已发过的文章。
3.《光源与照明》提要:用第三人称写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语,100-200字为宜。
4.关键词:3-5个,以分号相隔。
5.正文标题:内容应简洁、明了,层次不宜过多,层次序号为一、(一)、1、(1),层次少时可依次选序号。
6.正文文字:一般不超过1万字,用A4纸打印,正文用5号宋体。
7.参考文献:是对引文作者、作品、出处、版本等情况的说明,文中用序号标出,详细引文情况按顺序排列文尾。以单字母方式标识以下各种参考文献类型:普通图书[M],会议论文[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汇编[G],档案[B],古籍[O],参考工具[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