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器》本刊要求作者有严谨的学风和朴实的文风,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讨论。凡采用他人学说,必须加注说明。
二、《电器》字数应控制在8000字以内。应使用规范文字,各种数学、化学及结构式应正确无误,物理量和单位符合国家标准。计量和计数单位前需使用阿拉伯数字,外文字母、上下角标、黑白体、大小写应准确表达,对易混淆的请用铅笔标注。
三、《电器》凡来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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