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甘肃地质》来稿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逻辑严密、文字精炼。请在文稿首页脚注处标明论文属何基金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并提供联系电话和E—mail 地址。题目要求简明扼要,高度概括,切中主题,字数在20 字以内。
2、《甘肃地质》摘要:中文摘要字数以300~400字为宜,以提供论文的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与解释,简明确切地阐述论文的重要内容,应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不分段,不用第一人称作主语,不出现插图、表格,不用引文。
3、《甘肃地质》文稿中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文稿中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字符的位置高低应区别明显,文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简化字、地理名称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地名录名称。
4、图、表要求具自明性,突出主题,与正文结合互补。本刊采用A4 幅面分栏插图版式排版。图面宽度通栏不得超过170mm、分栏不得超过82mm。附图力求简明清晰、墨色要黑,线条要匀,图中文字、符号、纵横坐标(单位)、必须清楚,并与正文一致。凡涉及国界线的图件必须绘制在地图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最新地理底图上。每篇论文所附图版要图样清晰,影像反差协调。凡引用前人的图、表、资料,必须标注资料来源(文献出处、作者、年代)。
5、参考文献按文中引用先后顺序编码排列,凡未正式出版的资料一律不列入,可在文中加脚注;文献作者不超过3 名者全部列出, 超出者则只列前3 名,后加“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