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者投稿时应声明稿件专投本刊且未正式发表。投本刊的文章必须是未在其他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本刊不接受“一稿多投”的文章。如稿件曾投它刊,作者应先向本刊说明情况并向它刊申请撤稿,以避免“一稿多投”事件发生。一旦查出违反上述规定,责任由作者承担,并负责赔偿本刊经济损失。
2.《矿物岩石地球化学通报》亦接受英文稿件。对英文稿件的要求同中文稿件,应附有中文题目、作者及单位、中文详细摘要及关键词。
3.文稿的著作权按《著作权法》的规定归作者所有,另有规定的除外;文责由作者自负。通讯作者应保证每一位作者在投稿前都读过此文,并同意署名和署名顺序,投稿后,任何署名的改变须提供全部原作者签名同意的书面材料。
4.编辑部在投稿后一般会在3个月内答复作者是否录用。作者在3个月后如仍未接到本刊接收通知,可改投它刊。经本刊录用并已排期、排版的文章,作者不得再撤稿,否则本刊有权要求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
5.《矿物岩石地球化学通报》除具有印刷版外,还具有网络版等电子版本。稿件一经录用,所有版本的版权即由作者转让给本刊。
6.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文字进行删改,对实质性内容的修改,应征求作者同意。
7.投稿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逻辑严密,论证合理,层次分明,文字精炼。论文字数本刊不限制,作者可根据内容自定。一般研究成果和综述类文章可适当长些,报道和简讯等则以短小为宜。总体上本刊倾向于短小文章。研究成果和综述类文章应附中、英文摘要、英文文题、3-8条中英文关键词、作者汉语拼音、中英文作者单位;研究成果类论文摘要内容应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或讨论四个部分,综述和其他类论文摘要应包括主要研究概况、最新进展、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等。中文摘要以300个汉字为宜,英文摘要以不超过180个实词为宜;中英文关键词3~8个。
8.作者只列出主要参加者(同单位作者一般不超过4人,多单位作者一般不超过8人),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须附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份,性别,学位,职称,所从事的专业,联系电话及E-mail),参与辅助研究者可列入致谢部分。在读研究生投稿时须附通讯作者信息,稿件审理及发表事宜须通讯作者直接参与。
9.文稿使用规范化简化汉字,文中数字请按国家标准GB/Tl5835-1995书写。计量单位用法定计量单位。外文字母和符号请注明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的字母、数码和符号位置高低应区别明显;容易混淆的字母、符号和数字请用标注说明。
10.文稿只附必要的图表,按照“文先图后”的原则置于正文中相应位置。稿件正文为word格式文件,图件请用CorelDraw,EPS格式清绘图,质谱图和照片分辨率不低于600dpi;表中内容应精炼,尽可能使用三线表。在图框下、表框上用中、英文分别注明图、表序号与名称,注解列于图表之下。
11.参考文献要求不少于15篇(含5篇以上国外文献),一般只列入近几年的最主要的已公开发表的文献(未公开发表的资料可采用脚注方式):按期刊通用标准格式要求提供参考文献完整信息:参考文献序号应按文中引用顺序排列。
12.稿件在编辑排版后,印前将校样传PDF电子文档给作者进行校对;作者校对时一般不得对原稿进行大幅度修改,并须在指定日期内返回校样出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