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荐使用电子邮件投稿,已用邮件投稿的,无需再寄书面稿件。
(2)稿件应使用word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图片分辩率不要低于300像素/英寸,直接插入word文件中发送即可;线条图一律选用白底黑线。
(3)数字用法执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清代及其以前纪年、星期几、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
(4)发送稿件或询问稿件时,在主题栏中一定注明“稿件”、“投稿”、“询问稿件”等字样,以免误当垃圾邮件删除。
(5)收到稿件邮件后,我们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告知作者稿件编号,一月内通知审理结果(一般使用电子邮件回复),如需书面录用证明,请另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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