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造船》来稿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逻辑严密、文字精炼。
2.《广东造船》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全称、所在省市及邮编(多个作者之间用逗号相隔;若工作单位不同,则在其名字的右上角标注数字,相同的单位数字相同;单位之间用分分号相隔)。
3.《广东造船》文稿篇幅(含图表)一般不超过5000字,一个版面2500字内。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应区别明显。
4.文中的图、表应有自明性。图片不超过2幅,图像要清晰,层次要分明。
5.来稿勿一稿多投。收到稿件之后,5个工作日内审稿,电子邮件回复作者。重点稿件将送同行专家审阅。如果10日内没有收到拟用稿通知(特别需要者可寄送纸质录用通知),则请与本部联系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