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成纤维》内容要求紧密结合国内外化纤行业技术发展态势,选择科研与生产实践中先进的、具有推广使用价值的技术项目,生产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炼。
(2)《合成纤维》稿件应包括题目(中英文)、作者姓名、单位(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中英文)、正文、参考文献。稿件若为基金项目,请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或提供文件复印件。
(3)《合成纤维》题目:应由能高度反映论文主题和概括论文特定内容的恰当、简明的词语组成,字数不超过20个汉字。文内标题控制在10字以内,采用阿拉伯数字三级标注(如1,1.1,1.1.1)。
(4)图、表应尽量精简,表述内容不重复,同一内容用表不用图。图要注明图序、图题,坐标数据刻度清晰可辨,刻度朝图内,实验点必须准确,线条应均匀。表格以封闭表表示,要注明表序、表题。图、表中数据和线条均为黑色。图如果是扫描图,请用分辨率600以上扫描。照片须黑白分明、灰度层次清晰,并应注明放大倍数。
(5)物理量、计量单位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的规定,尽可能用符号表示。原来使用的“旦[尼尔]”、“毫米汞柱”、“公支”、“千克力”等单位应停止使用,一律使用国际单位制。
(6)参考文献中各篇文献应按正文引用顺序编号,并在文中相应位置的右上角标出,再集中列于文末。不可引用非公开出版的书、刊,不可引用未见到原文的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