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科技大学学报》文稿内容须具有创新性、科学性、逻辑性和可读性;写作规范,数据可靠,图表清晰,文字简练。
2.论文篇幅(含图表)以不超过7000字(即在学报上刊出时不超过4页)为宜。
3.属基金项目的研究,要写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
4.作者简介文章的主要作者(主要是第一作者)可按以下顺序写出简介,列于“基金项目”之后。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简历及研究方向(任选)。
5.图、表应有中英文图题和表题,随文编排,不宜随文编排的图可附在论文后面。图应可用于直接扫描以避免发生差错。图中文字、符号,坐标图中的标值、标值线、标目及单位符号必须写清。表格使用“三线表”。
6.摘要以第三人称撰写,无缩略语和特殊术语。摘要应具独立性和简明性,一般200字左右。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文意一致,必要时可适当加长。研究性论文的摘要应包括目的、方法、结果(主要数据)和结论四部分,综述性论文的摘要可写成指示性摘要。关键词5个左右。
7.参考文献著录格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