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炼油与化工》题名应简洁明了,紧扣文章主题,字数一般不超过20个,属省部级以上项目的研究成果应在首页地脚处注明。
(2)《炼油与化工》作者署名应不超过5人,单位名称不超过4个。写明每位作者工作单位全称、所在省和市及邮政编码。第一作者应在首页地脚处写明作者简介,内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学位、职称、主要从事的研究方向。
(3)《炼油与化工》摘要应能客观地反映论文的主要信息,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包括研究目的、应用的理论及技术方法、取得的主要成果及结论等。报道性文摘要求300字左右,报道—指示性文摘要求200字左右,其中不应含有非公知公认的字符、公式和文献等。
(4)《炼油与化工》关键词应反映论文主题概念,尽量选取规范的专业名词,一般选取3~8个。
(5)《炼油与化工》层次标题应简短明确,各层次标题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如“1…”,“1.1…”等;“引言”的编码为“0”;各级标题尽量使用名词性词组。
(6)表格:应科学、明确、简洁,具有自明性;采用“三线表”(一般不超过4个),切忌图、表和文字叙述的相互重复,同一物理量的有效位数应相同,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表序、表名采用中英文对照,标明参数的名称、量和单位(以比值形式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