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分子通报文稿力求论点明确、内容翔实、文字精炼、条理清晰。
2.高分子通报在题目下方加中文摘要、关键词(3-5个),与中文相对应的英文摘要、关键词置于文末。
3.高分子通报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全称、所在省市及邮编(多个作者之间用逗号相隔;若工作单位不同,则在其名字的右上角标注数字,相同的单位数字相同;单位之间用分分号相隔)。
4.图中的标目置于该坐标中间,其中表示物理量的符号与单位之间用斜线隔开,符号用斜体,单位用正体,如:C/(mol.L-1)。
5.名词术语请参照《英汉化学化工词汇》,特殊译名请注原文。量、单位和符号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有关使用规定。请特别注意如克分子浓度(M)、当量浓度(N)、达因(dyn)、埃(Å)、标准大气压(atm)、毫米汞柱(mmHg)、ppm、ppb等不得继续使用。
6.高分子通报参考文献应尽量引用最新文献,按引用顺序编号,以“上标”形式在文中标出。西文作者姓在前,名在后,名用缩写,其间不加标点符号,并列出所有作者姓名。
7.作者简介,置文章首页末行隔线下。简介要求如下: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别、职称或学位、所从事的主要研究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