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源与环境》来稿要求题材新颖、内容真实、论点明确、层次清楚、数据可靠、文句通顺。
(二)《能源与环境》文题要准确简明地反映文章内容,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作者姓名排在文题下。
(三)《能源与环境》文稿作者署名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作者单位不超过3个。第一作者须附简介,包括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年龄、性别、民族、学历、职称、职务;其它作者附作者单位、地址和邮编。
(四)摘要:中文摘要字数以300~400字为宜,以提供论文的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与解释,简明确切地阐述论文的重要内容,应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不分段,不用第一人称作主语,不出现插图、表格,不用引文。
(五)一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二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三级标题用“1.2.”来标识,四级标题用“(1)、(2)”来标识。一般不宜超过4层。标题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各级标题末尾均不加标点。
(六)计量单位、数字、符号文稿必须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