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稿应思想健康、主题鲜明、立论新颖、论述清晰、体例规范、富有新意。文字一般不少于2600字为宜。
2、题名(文章标题)应简明、确切、概括文章要旨,一般不超过20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名。文末标明作者单位及联系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如为基金资助项目应加以注明,并提供项目编号。
3、2600字以上文稿请附300字以内的文章摘要和3—6个关键词。
4、参考文献在正文的引文处以方括号加序号的方式上角标注。文末依次排列参考文献时,按作者、书刊名或出版社、出版年(期)、起讫页顺序标注。
5、来稿请首选E-mail,如条件受限,可邮寄,使用A4纸打印。
6、来稿本着文责自负的原则,作者切勿一稿多投。
7、如有基金资助,请给出基金编号和基金名称。并以信函或邮件的方式发一份基金资助的证明函给我部。
8、稿件刊登后,赠与当期杂志1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