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篇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论文的特定内容,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一般不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篇名。基本写作要求是准确、简洁和有效。
(2)《高等教育研究》设有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教育基本理论、教育体制与结构、教育经济与财政、院校研究、民办与职业高等教育、教师教育与教师发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程理论与教学改革、学生工作与学生事务、教育学学科建设、高等教育史、国际比较高等教育等基本栏目,不接收单科专业或单项课程的教学研究文章,不接收教学经验体会或工作总结类文章。
(3)参考文献为尾注。
(4)稿件字数一般在6000—20000字左右。
(5)审稿期为两个月左右,超过两个月未收到本刊录用通知,即可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