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佳木斯大学学报》来稿要求论点明确,资料数据可靠,具有创新性、学术性、科学性、准确性、时代性、规范性、可读性。应有较高的理论价值与应用价值。
2、《佳木斯大学学报》来稿要求文字精练,标点符号正确,物理量的符号和单位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文中表示量的外文字母要分清大小写、正斜体,上下角标的字母、数码、符号其大小、高低、位置要区分明显。
3、《佳木斯大学学报》来稿请遵照以下格式:文题(一般不超过20字)、作者、工作单位、所在省市、邮政编码、摘要(不超过300字)、关键词(3-8个)、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正文(包括图表不超过5000字)、参考文献。
4、正文层次的编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后面不加句点,如;1,1.1,1.1.1,一律左顶格、后空一字写标题。
5、文后附参考文献表,并按在正文中出现的次序标引。在正文所引处的句末字的右上角标出所引文献号,并用方括号括上。未公开发表的资料不宜引用。
6、自收到稿件之日起,编辑部将在6个月内给作者答复来稿处理意见,如在此期限内未收到采用通知,作者可另行处理稿件并告知我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