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历史教学问题》题名限20字以内,能准确反映文章主要内容,必要时可用副标题。
2、《历史教学问题》作者署名来稿中必须将作者姓名署于题名之下,并另起一行,加圆括号注明作者的单位全称、所在城市和邮政编码。如属多位作者、且不属同一单位,请在各作者姓名的右上方加序号1、2……,并在圆括号内相对应地列明各位作者的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和邮政编码等内容。
3、《历史教学问题》摘要以200个字左右为宜,应以第三人称对文中主要内容和观点进行概括和提炼,切忌空话,避免以“本文认为”、“作者指出”等类词语表述,也不需对文中观点进行评价。
4、基金项目来稿如为获省部级以上学术基金资助的成果,请以“*”为标识,注明基金项目的名称、编号,并置于题名页地脚处“作者简介”之前。
5、文中凡引用他人观点、资料的务必查对准确,并在注释和参考文献中依先后顺序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