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洛阳师范学院学报》论文应观点明确、新颖,资料翔实、可靠,论证严密、科学,文字表述规范、通畅,篇幅一般不超过10000字(特别优秀的论作不超过20000字)。稿件请使用doc格式的文档。文末注明与作者联系的方式(电话和电子信箱地址)。
2.《洛阳师范学院学报》来槁应包括题名、作者署名及通讯地址、作者简介、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正文、注释、参考文献以及英文篇名、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基金资助产出的论文亦应对有关项目名称及批号加以注明。
3.《洛阳师范学院学报》题名应简明、具体、恰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一般不超过20个字。
4.作者署名如为笔名,应注明真实姓名。题名下应标明作者通讯地址(含工作单位或住址、所在省市名称及邮政编码)。
5.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称、学位及其学科类别。
6.摘要应能反映论文的主要内容信息,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字数一般不超过200字。
7.长文应有200字左右的文章摘要,3-5个关键词。摘要要求摘出主要观点,不必面面俱到,不要以介绍的口气叙述文章讲了哪几个方面,力避出现诸如“本文认为”、“作者认为”等字样。
8.基金项目产出的论文应标明基金项目全称及批号。
9.注释是对文章题名、作者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题名、作者注置于当页地脚;文内有关特定内容注可夹在文内(加圆括号),也可置于当页地脚;注释序号用带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表示。
10.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引用文献在论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同一文献在一文中被反复引用者用第一次出现的序号标示,属于著作者应在序号后注明页码或章、节、篇名。文后参考丈献表的排列顺序以正文出现的先后为准;表上以“[参考文献]”作为标示;序号左顶格,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示,每一条目的最后均以实心点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