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自然科学学报》来稿要求:
1.来稿务必内容新颖,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文字精炼,无保密内容.参考或引用他人观点和数据时须标注参考文献.投稿时需交原稿2份,作者本人须保留论文底稿和文档.
2.来稿请附中、英文题名、作者姓名、单位、摘要、关键词和中图分类号.其中,中文摘要为300~350字,内容包括方法、结果、结论,要具体、详细,不空泛而谈;英文摘要要有与中文摘要对等的信息(不少于150个实词);关键词3~5个.
3.在首页脚注处标注基金项目名称及其编号,以及通信作者有关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学历、职称、E-mail地址及联系电话等)
4.变量符号与计算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5.变量符号中,矩阵、向量、矢量、张量应为黑斜体.
6.论文如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课题、其他科研基金资助的项目,请附批文复印件,并在文稿首页脚注“【基金项目】×××科研资助项目(编号)”、如获专利请注明专利号。
7.参考文献只列出在正文中被引用的、最新的、最重要的、正式发表的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