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品需思想健康,是同类作品中的优秀之作。
(2)邮寄作品文字稿需用稿纸誊写清晰,短篇文章一稿一页,每稿务必写清邮编、地址和作者真实姓名。打印的文字稿,作者姓名须用手写方式亲笔书写清楚。
(3)篇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论文的特定内容,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一般不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篇名。基本写作要求是准确、简洁和有效。
(4)除极优秀作品外,本刊一般不发2000字以上的作品。
(5)凡向我刊投寄的作品,不同意修改者请注明,未注明的一律视为同意删改与重新着色。
(6)原作者出版的适合选用的书籍,请寄我社并须注明“同意选用”字样,并标明书中可供选用的篇目,如不标明,来书不选不退。其文字作品将选登若干篇,漫画作品选2幅以上;如不选用,3个月内将书寄回。
(7)推荐的他人文字作品须是报刊已发表过的极佳作品并注明原作者姓名、原载报刊、出版日期和推荐者详址、姓名;推荐的作品须是原件或其复印件,手抄稿无效,绘画稿须是原件。为避免侵害原作者的权利,请勿推荐原载报刊声明不得转载和无出处、无作者姓名以及书籍中的作品;请勿推荐他人已发的漫画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