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来稿应具有一定学术水平。选题新颖、观点明确、论述严谨、材料翔实、文字简练。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产生的论文及关于湖北本土研究的文章,本刊优先采用。
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文章正题一般不得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作者姓名之下应写明工作单位、通讯地址、省、市(县)、邮政编码。
三、摘要是对论文内容梗概简明、准确、完整记述的短文,不加注释和评价性文字,以200字左右为宜。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名词性述语,一般每篇3-8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
四、作者简介写于关键词之下,内容依次为: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五、正文字数6000-8000字左右为宜。论文应观点明确、新颖,资料翔实、可靠,论证严密、科学。各级标题末不用标点符号,层次采用:一、;(一);1.;(1);不宜用①。文字、数字、图表、计量单位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论文中有统计表和插图者,应先见文字后见图和表。文章中图、表务求少而精,且需要有图序、图题、表序、表题,不能用“附表”表示。能用文字表述的尽量不用图、表,文字、表、图三者表述切忌重复。
七、英译文题名、作者名、单位、省、市(县)、邮编及摘要和关键词要译成英文并与中文一一对应,置于参考文献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