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连教育学院学报》来稿要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述简练,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符合本刊的办刊宗旨。
2.《大连教育学院学报》本刊对来稿一律择优录用。请勿一稿多投。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若在4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录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
3.《大连教育学院学报》本刊有权对来稿进行删改,作者如不同意,请在来稿时予以注明。
4.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必要时可加副标题,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及结构式和公式。
5.来稿一经采用,即致稿酬,并赠样刊一本。
6.来稿应附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和作者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