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族教育研究》文稿要求来稿要求内容充实、立意创新。写作上要重点突出,条理分明,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字简练。书写要工整,用字要规范,标点要正确,计量单位和符号要符合国家标准。
2.《民族教育研究》文稿内容来稿须包括:中文题目,作者姓名,单位、地址、邮政编码,摘要、关键词;英文题目,作者英文姓名,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英文摘要Abstract、关键词Keywords;正文部分;致谢;参考文献。
3.《民族教育研究》标题文章标题务求简明扼要,以反映论文主题,一般不超过20字,避免使用副标题,避免在标题中出现缩略语、字符、代号和公式等。英文标题与中文相吻合,除连词、介词及冠词外,词的首字母大写。正文中各级标题应精炼明确,以不超过15字为宜。
4.《民族教育研究》作者与单位文章作者的署名人数及顺序由作者自定,但要求文稿无知识产权争议问题,所有署名作者对文稿署名认可。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用逗号隔开,并分别注明所有作者的单位、城市和邮政编码。
5.摘要与关键词正文前须有200~300字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能够简明确切地反映论文的主要信息,并重点提示出论文的创新之处。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一致。在中、英文摘要下方分别列出中、英文一致的关键词3~8个。
6.表格:应科学、明确、简洁,具有自明性;采用“三线表”(一般不超过4个),切忌图、表和文字叙述的相互重复,同一物理量的有效位数应相同,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表序、表名采用中英文对照,标明参数的名称、量和单位(以比值形式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