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中文题目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
二、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作者单位包括单位全称及所在部门、单位所在省市名及邮政编码,单位与省市名之间应以逗号“,”分隔,整个数据项用圆括号()括起。
三、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文稿必须附有200~300字的中文内容摘要,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应是文章主要观点的浓缩,不使用报道及评价性句式,不用序号,不分段。
四、关键词是反映文章主要内容的术语,对表达论文主题内容和文献检索具有实质意义,一般为名词或名词性词组。每篇文章可选3~8个关键词,多个关键词之间用“;”隔开。
五、作者姓名在题名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投稿后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以及所有作者亲笔签名表明对署名改动无异议的书面证明。
六、凡获得基金资助的文章,应注明基金项目的正式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