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监督》文章标题:一般不超过30个汉字以内,必要时可以加副标题,最好并译成英文。
2、《财政监督》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题目下面均应写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写单位名称(一、二级单位)、所在城市(不是省会的城市前必须加省名)、邮编,不同单位的多位作者应以序号分别列出上述信息。
3、《财政监督》提要:用第三人称写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语,100-200字为宜。关键词:3-5个,以分号相隔。
4、文章经本刊发表后,如获奖、被其他刊物转载、复印,请作者将信息反馈给编辑部。
5、数字用法:执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清代及其以前纪年、星期几、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
6、图表:文中尽量少用图表,必须使用时,应简洁、明了,少占篇幅,图表均采用黑色线条,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应有简明表题(表上)、图题(图下),表中数字应注明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