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衡器》稿件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并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文章应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据准确、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2.《衡器》计量单位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统计学符号按国家标准《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规定书写;
3.《衡器》所有文章的标题字数应控制在20字以内;
4.参考文献按引用的先后顺序列于文章之后;
5.正确使用标点符号,表格设计要合理,推荐使用三线表;
6.图片要清晰,注明图号;
7.本刊对采用稿件有文字删改权,凡不愿改动者,请来稿时予以说明。如稿件投寄后三个月内未接到采用通知者,作者可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