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学学报》标题,子标题用大小黑体字分开,计量单位和符号应符合国际符号标准,数学公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在右边,特殊符号应在空白处标明。定理,推论,引理,猜想,注,例等用黑体表出(英文版上述各项内容部分为斜体)。
2.《数学学报》文献要求引用准确,具体,容易查找。文中被引用的文献按出现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左右中括号表示,并在最后列出具体内容。文献一律用英文书写,中文文献在最后注明In Chinese, 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请尽量不要引用。如已被录用但未发表,请尽量写全,并注明In Press.
3.文章题目应简明确切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内容,以不超过20个字为宜、回避生僻字、符号、公式和缩略语。
4.论文如果是基金项目、国家、省部级教育教学立项课题成果,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上述立项的成果,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若文章无此项可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