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师范大学学报》来稿必须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作者简介(性别、出生年月、籍贯、职称、学位和研究方向等)、中文摘要、关键词(3~8个)、中图分类号、正文、参考文献、英文摘要.如为基金项目资助论文,请在文稿首页注明,并列出批准文号。
2、《山西师范大学学报》表格:应科学、明确、简洁,具有自明性;采用“三线表”(一般不超过4个),切忌图、表和文字叙述的相互重复,同一物理量的有效位数应相同,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表序、表名采用中英文对照,标明参数的名称、量和单位(以比值形式表达)。
3、《山西师范大学学报》所有稿件的审稿人姓名及审稿意见禁止向作者或他人透露。
4、对选用部分内容、需作较大修改的稿件,应征得作者同意;退稿匀以编辑部名义答复作者。
5、责任编辑收到稿件1月内提出初审意见,于3个月内(理科至迟6个月内)予以取舍处理,并对所处理的稿件予以登记,将决审后的刊用、退稿、退修等联系情况加以记录以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