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鲁东大学学报》来稿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字准确,文字精练,引用资料给出参考文献;内容应注意保守国家机密。每篇论文(含图、表)以不超过8000字为宜,必须包括(按顺序):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中文摘要(200字左右)、关键词(35个)、正文、参考文献、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
(2)《鲁东大学学报》英文摘要一般不超过800字符,包括题目、作者姓名(用汉语拼音)、单位译名、摘要正文;要用第三人称,符合英语语法规范。
(3)《鲁东大学学报》来稿中科技名词应使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科技名词;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数字、标点符号应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及《标点符号用法》书写;简化汉字以国务院公布的为准。投稿者对打印稿或电子稿,均应仔细核对以订正录排过程中造成的错误。
(4)文稿中用外文字母表示的各种符号,必须分清语种及大小写;上下角标的字母、数码、符号,其位置高低应区别明显,尤其要注意易混淆的外文字母及符号的正确使用。
(5)自收到稿件之日起,编辑部将在6个月内给作者答复来稿处理意见,如在此期限内未收到采用通知,作者可另行处理稿件并告知我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