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省科学院学报》来稿务必论点明确、数据可靠、文字精练,并注意保守国家机密。
2.《河北省科学院学报》文稿格式要求规范,采用第三人称,项目要齐全,按顺序给出:题目(一般不超过20个字)、作者、工作单位、摘要(300字以内)关键词(3-8个)、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对应,包括英文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及关键词)、正文(包括图表一般不超过5000字)、参考文献(按标准格式书写)。
3.《河北省科学院学报》物理量的符号和单位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文中各种符号、单位、脚标及大小写均要书写清楚。易混淆的外文字母、符号,请用铅笔注明。
4.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题目下面均应写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写单位名称(一、二级单位)、所在城市(不是省会的城市前必须加省名)、邮编,不同单位的多位作者应以序号分别列出上述信息。
5.来稿若系基金资助课题、攻关项目或博士论文,请分别注明资助来源、项目编号,本刊将优先发表上述稿件。
6.参考文献只需择主要者列入,并按在正文中出现的次序标引。未公开发表的文献一般不宜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