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稿必须具有创新性,做到论点明确、结构严谨、文字精炼、数据可靠、图表清晰,文稿以8000字为宜。
二、文稿长短不拘,8000字左右的文章尤所欢迎。“史林偶拾”请写简短些,集中写一个问题。本刊对来稿有时须作必要的修改,如不愿修改,请说明。作者文章文责自负,不代表本刊对问题的看法;一定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的规定,坚决反对剽窃、抄袭的行为。
三、来稿请用A4纸打印稿,同时发来电子文稿;注释请用脚注,即注于每页之下。
四、史学史研究从2000年第3期起,实行匿名审稿制。来稿请附作者情况介绍,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职称、工作单位、研究方向、详细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但应另纸书写,正文与注释中不能出现与作者背景有关的材料。打印稿请寄《史学史研究》编辑部,电子稿请发至编辑部邮箱。务请作者遵守上述要求。
五、来稿请附200至300字的中英文摘要。引文一定要核对原文,做到准确无误。
六、来稿发表后,即寄付稿酬。请作者自留底稿,未被采用的文稿,不再退还。作者寄来的稿件如半年未被采用,也未接到本刊编辑部的函件,可自行处理文稿。从1997年起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中国期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