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农史以反映代表我国农史学界最高水平的研究新成果为己任。凡是具有真知灼见的农业史学理论和农业历史研究论文,以及经过科学考证、鉴定的重要农业历史文献和资料,富有学术价值的农业史学新著评论、读史札记、农业史坛信息等,均为本刊所欢迎。
二、中国农史来稿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缜密,材料翔实,行文简洁流畅。篇幅一般在10000字以内,重大选题不超过15000字。优先采用8000字左右的精粹短稿。
三、文稿内容应包括:题名,作者及工作单位、所在省份及城市、邮政编码,中文摘要,关键词(3-6个),英文文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及单位,英文摘要(内容与中文摘要一致,用第三人称撰写),英文关键词(与中文一致),正文,参考文献。论文格式请参考近期《中国农史》杂志。篇首页下脚请注明论文受何种基金资助。
四、文中引文务必核对准确,一律采用当页脚注形式,注释项目齐全。
五、摘要应能客观地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信息,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注意:不要在摘要中冠以“本文”“作者认为”等字样,应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也不要进行自我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