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热作科技》来稿题名下写明作者及其工作单位、邮编代码;文末注明作者的详细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文稿要求不少于1500字,需写明该篇文章的摘要、关键词,并于文末注明参考文献等;内文要求用宋体五号字。
2.《福建热作科技》文稿力求主题明确,叙述清晰、简洁,技术及数据科学、准确。
3.《福建热作科技》标题层次:按国家标准规定编写(如1、1.1、1.1.1、1.1.1.1),一般不宜超过4节。
4.图、表的要求:插图尺寸要求一般不超过210mm×285mm。表格采用三线表形式,即只用表头上下2线和末1线,必要时可加辅助线;图、表插入文中相应位置,不可堆积;图、表内文字要求用宋体六号字。
5.计量单位及数字用法:计量单位请采用国家统一实行的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如长度用km(公里)、m(米)、cm(厘米)、mm(毫米)、µm(微米);重(质)量用t(吨)、kg(千克、公斤)、g(克)、mg(毫克)等;废除浓度单位ppm和体积克分子浓度(M),分别用mg/kg(或mg/L、ml/m3)和mol/L表示;废除面积单位“亩”,用m2(平方米)、hm2(公顷)、km2(平方公里)表示。
6.作者在收到回执满3个月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可自行处理,若欲投他刊,应先与本刊联系。退修稿逾期不回按自动撤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