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畜牧兽医》文章要求内容具有新意,且立论明确、论据可靠、数据准确。
2.《湖北畜牧兽医》所有论文都要有中文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参考文献,文题(一般不超过20个字)。
3.作者单位用法人单位名称。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按文中出现的顺序在文后参考文献表中列出,并在文中相应处标记引用参考文献的序号;所列参考文献必须是公开发行的正式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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