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南农业》要求作者有严谨的学风和朴实的文风,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讨论。凡采用他人学说,必须加注说明。
二、《河南农业》不要超过10000字为宜,精粹的短篇,尤为欢迎。
三、《河南农业》请作者将稿件(用WORD格式)发送到征文信箱中。
四、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作者单位名称(写出所在科室)及邮政编码列在作者姓名下面。如多位作者之间用“,”隔开,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工作单位名称之前加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各工作单位之间连排时以分号“;”分开。
五、参考文献列出的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其他相关注释可用脚注在当页标注。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国家标准GB7714-87的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