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业工程学报》论文应有科学性、逻辑性和可读性,要求内容充实,论点明确,文字精练。
2、《林业工程学报》一般应为部省级以上基金项目论文,非基金项目论文原则上不接受。论文字数在5000~8000字为宜(包括中英文摘要,图、表,参考文献)。
3、《林业工程学报》题目(题目应简洁、明确地反映研究成果的实质及特点,字数一般20字以内),作者姓名、单位(署名顺序按对文章贡献大小排列。如作者不是同一单位,可分别在姓名右上角标注1、2等,并在作者单位前分别标上相应的序号,单位之间用分号 “ ; ” 隔开),中文摘要,关键词( 4~8个),中图分类号,英文摘要,正文,致谢(可选),参考文献。
4、参考文献采用尾注形式,参考文献的著录方式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依照顺序编码制参考文献列表。
5、论文摘要的基本结构应包括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个部分内容。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即不阅读全文,就能获得需要的信息,字数应在4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