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畜牧与兽医》文稿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字准确,文字精炼。
2《畜牧与兽医》摘要:中文摘要字数以300~400字为宜,以提供论文的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与解释,简明确切地阐述论文的重要内容,应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不分段,不用第一人称作主语,不出现插图、表格,不用引文。
3《畜牧与兽医》表格应有表序和表题,且一律用三线表,表头栏目若为多层次时可加辅助线。表格中各栏目单位相同时,将单位写于表题右侧;单位不同时分别注于各栏目中。图应有图序和图题,线条图线条要流畅,图中的文字、数字及其位置要标注清楚;照片一定要清晰,黑白反差明显(300dpi)。用表格或图时,文中不要再重复其数据。凡用文字能说明的问题,尽量不要再用表格或图重复表述。
4《畜牧与兽医》文中计量单位请用法定计量单位和单位符号。
5参考文献附于文末,一般用顺序编码制著录,并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于正文中相应位置的右上角。引用文献作者有3人以上者,需列出前3人,后加“等”字,外文加“etal”;外文格式为姓(全拼)名(缩写),缩略点不要。
6来稿文责自负,作者署名请慎重。请提供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及E-mail地址等,给出第一作者的简介(出生年份,性别,民族,职称,学位),通信作者简介(民族、职称、研究方向、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