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林业与生态》来稿要求题材新颖、内容真实、论点明确、层次清楚、数据可靠、文句通顺。
(二) 《林业与生态》文题要准确简明地反映文章内容,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作者姓名排在文题下。
(三) 《林业与生态》摘要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必须简明、确切地阐明论文的主要观点,或者选摘出论文中最重要、最有新意的某一个或两个观点。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独立成文,其作用是不阅读全文即能获得必要的信息,字数在100—300字之间。
(四) 所有论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关键词,关键词一般3~6个。
(五) 一级标题用“一、二、……” 来标识,二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三级标题用“1.2.”来标识,四级标题用“(1)、(2)”来标识。一般不宜超过4层。标题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各级标题末尾均不加标点。
(六) 参考文献限为作者亲自阅读、公开发表过的文献,只选主要的列入,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按其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列于文末,并依次将各编号外加方括号置于文中引用处的右上角。书写格式为:作者.文题.刊名年份;年 (期):起始页.网上参考材料 序号.作者.文题 网址 (至子-- 栏目).上传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