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海社会科学》来稿要求论题新颖、论点正确、论据充分、论证严密、研究有深度,字数掌握在6000—15000字之间。
二、《青海社会科学》来稿须附中文摘要(200字以内,用第三人称写法)、关键词(3—4个)、中图分类号。
三、《青海社会科学》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参考文献排在文尾,且严格遵循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的《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要求。
四、凡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部委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请在来稿中注明项目全称及编号,以便标识。
五、来稿须附作者简介(姓名、性别、民族、单位、职务、职称、学位、研究方向),并注明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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