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闽南师范大学学报》来稿应说明研究问题的切入点、创新点;引用他人的成果,须注明出处;引证不能用来构成本人论文的主要或实质部分;不得一稿多投或变相重复发表。
2. 《闽南师范大学学报》题名:20个字以内为宜,可加副标题;不用试论”、浅谈”等表谦词语。
3. 《闽南师范大学学报》作者姓名在题名下按序排列,排序应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稿件受理后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以及所有作者亲笔签名表明对署名改动无异议的书面证明。
4. 《闽南师范大学学报》关键词: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词或词组3-8个,从题名、层次标题和正文中选出,包括该文所属二级学科名称,研究对象、方法与成果的名称以及有利于检索的其他词。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
5. 正文:以8000字左右为宜。正文的各级标题书写样式为:一、(二)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