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篇论文(包括图表、参考文献、图版说明和外文摘要)一般不超过202000字,并附200-300字的中文提要,以及外文摘要和与其相应的中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一般3-8个。
2.文中名词术语、计量单位、人名、地名的译名,均应按国家颁发的有关标准书写。简体字应按国务院颁发的汉字简化方案书写。
3.稿中的外文字母、符号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上下角的字母、数码和符号。其位置高低应区别明显,容易混淆的外文字母、符号,请在第一次出现时用铅笔批清。需要斜体字的外文,请在其下划一横线。脚注置于同页稿纸下眉边。
4.以我国地名、人名命名的新属、新种学名和新建的地层单位名称,一律按汉语拼音方案拼写。在新属的描述前要注明辞源。正文中属、种拉丁文的中译名在描述中列一次,其它各处如讨论、比较、图版说明等,一律只写拉丁文名。
5.图版实用面积23cm×17cm,务请排列紧凑适当。图版的图序和图号应与中英文一致。插图或表请用黑墨水清绘在透明纸上或计算机绘制激光打印,在文稿中划一方框,将图题和图注写在图下,中英文表题则放表上。
6.参考文献力求精简。按先中文、再西文、后俄文。一律列在文末(末经公开发表的资料请勿列入,可于文内同页下脚注说明)。书写格式为:作者姓名(至少要列3位作者,超过3位可用等省略之),出版年代,论文题目,刊名(或书名),卷号(期号):页码起止页,书应写出版单位。卷号用黑体。凡在正文引用的文献,必须全部列出。
7.文稿中所引用的文献、资料、数据,应认真核实,确凿无误,文责自负。编辑部有权对来稿作适当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