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稿应论点明确、文字精炼、逻辑严谨、数据可靠,一般文章不超过5000字,综述、专论文章请勿超过6000字。
1.务必提供第一作者的情况简介。作者简介一般包括工作单位、专业职称、邮政编码和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电话)等。
2.论文题名应以准确、简明、新颖的词语表达文章的主题内容,并应具有文献检索价值。其字数不能超过20个字。来稿如获得某种研究基金或课题资助,请列出其名称、级别、编号。
3.来稿应附有3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相应的英文摘要、英文标题及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和工作单位的英文译名,并附3~8个中、英文关键词。摘要应能够客观、准确、简洁明了地反映文章的内容,即作者做了什么、通过什么做的、得到什么结果。
4.图(表)应尽量精简,注明图(表)序、图(表)名。同一来源的数据不应在图(表)中重复引用;照片应图像清晰。
5.《石化技术》文稿中量的单位及符号需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所用名词、术语、单位、符号应做到文、图、表三者统一。科技术语及名词应采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名称。外文简称、缩写、代号首次出现应附有中文全名解释及外文全拼。
6.来稿涉及到作者所在单位(企业)的研究报告、生产及技术革新内容,需经作者所在单位技术保密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7.论文的署名者应是:直接参加了课题研究的全部或主要部分工作,并作出主要贡献者;论文的撰写者;对论文具有答辩能力,系论文的主要责任者。所有稿件均应附第一作者的作者简介〔主要内容有:姓名,性别,职称,毕业学校及专业,现从事的工作以及联系电话,E-mail等〕。
8.参考文献应是作者亲自阅读过的,并选择近10年内最主要的列出,且为国内外正式出版物(有国内、国际连续出版物号)。参考文献按文中标注的次序排列,著录执行GB/T 7714—2005的规定。
二 稿件处理
l.来稿请注明第一作者或联系人姓名、单位名称及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或电子信箱。
2.文稿的著作权属于作者。文责由作者自负。作者若不允许本刊对论文做文字性及少量内容删改,或对有些稿件摘发其中内容以简报的形式发表,或不同意其他报刊、数据库等转载、摘编,请在来稿时声明。
3.来稿一般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自收稿之日起,6个月内作者不得将同一稿件向其他期刊投寄;半年后若收不到录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
4.来稿一经刊用即按有关规定支付稿酬,同时赠送当期《石化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