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学报》文章要求主题明确、逻辑结构合理、行文规范;论证思路严谨,论点与论据一致,试验数据可靠;文笔流畅、用词准确、易读易懂。每篇一般不超过1万字(含图表)。
2.《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学报》署名顺序由作者自定,录用后不能更改署名。第一页下附第一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学位、职称、主要研究方向及E-mail。文稿的题目下面应有作者姓名、单位、省份、城市和邮编。
3.《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学报》摘要200字左右,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阐明撰写该文的目的、方法、结论并体现出原创性,不加引注。
4.文字、数字、标点符号的使用执行国家规范或有关规定,外文及相应标点符号的使用应遵循国家有关译写规则或外文的习惯用法。应统一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各学科的规范术语,新兴学科的术语及尚无通用译名的术语,应在第一次出现时加以注释或附原文。
5.全文应层次分明,层次一般不超过3级,各层次标题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每两个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末位数字后边不加标点,例如一级标题“1”、二级标题“1.2”、三级标题“1.2.1”等。